憂 鬱 症 復 發 與 情 緒 有 關 嗎?
「澄心診所」
人在社會中,心理因素與社會因素密切相關。
個人不能適應社會環境,形成所謂心理社會壓力,
又稱精神刺激或精神創傷。
社會生活、人際關係和語言活動是人們心理活動的主要內容,
也是心理壓力的主要來源。
一般說來,凡能引起人們挫折感、
威脅感和不安全感的精神刺激,都易致病。
有關資料指出,在西方社會中,家庭結構變化,
老年人缺乏社會支持,孤獨離群索居很普遍,致使憂鬱症的人增多。
憂鬱症的復發與情緒因素是有關的。
在其他類型心理障礙的發生過程中,心理因素的作用也不可忽視。
例如,精神官能症與心理刺激因素關係密切;
而心理因素對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憂鬱性精神病有一定的誘發作用。
在精神病獲得緩解後,特別是精神分裂症、
躁狂憂鬱精神病等嚴重精神病的復發原因方面,
除了用藥鞏固治療的方法不恰當和個體心理因素外,
精神情緒因素也樣有誘發作用。
精神情緒波動,
也會使病人對用藥鞏固治療等方面的措施產生懈怠行為,
從而導致病情復發。
醫師語錄
心理社會因素引起的情緒變化,與心理障礙的發生有著重要的關連。
摘自合記圖書出版社 張理義 徐 毅 黃家伶 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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