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動兒之個案護理 (2)
「澄心診所」
護理過程
護理評估
由於顧及兒童的特殊年齡發展情況,
故以「兒童青少年精神衛生護理評估」作為護理評估工具。
以下為針對案主所作的十一項護理評估:
1. 目前問題、症狀及嚴重度、持續度:
案主在校上課不專心、坐不住、愛搗蛋,
在家寫功課時亦非常不專心,注意力與持續力均差,
常邊寫功課邊吃東西或打電動玩具,
每樣活動最多只能持續5~10分鐘,
寫功課的時間常需案母一再督促,歷時約4~5小時。
案主有破壞行為,常打破家中的玻璃製品,弄壞桌椅,
且常出現干擾行為,上述情形已長達一年多。
(1)就醫情況:
在此之前,未曾就醫。
(2)成長過程的重大事件:
在案主的成長過程中並未發生重大壓力事件。
2. 治療的目標和期望:
(1)案主本身:希望家人能有更多時間可以來陪伴他。
(2)案主父母:案主的干擾與破壞行為,可以減少,
甚至於消除,恢復像一般正常小朋友的表現。
3. 精神史:案主家庭並無精神病或藥物和酒精濫用病史。
4. 發展史:
(1)母親懷孕史:懷孕階段一切順利。
(2)母親生產史:
生產過程有延遲現象,故以剖腹方式生產,手術過程順利。
(3)案主發展過程:
在生理方面,無生長發展方面的遲滯現象或重大疾病史。
但依據佛洛依德(Freud)的心性發展理論,
案主處於「潛伏期」階段,其注意力應轉向對週遭環境的關心,
此案主確實對環境中的事、物,表現出高度的「好奇心」,
唯對同儕關係的發展較缺乏,少與同學相處,
只會干擾同學,尤其捉弄女同學。
而根據艾瑞克森(Erikson)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
案主目前正處於「學齡期」階段,
但未能從學校發展專心學習及勤勉的特質,
因而在學業成就上並無出色的成績;
至於入學適應狀況則尚可。
5. 健康狀態:
飲食習慣方面,較愛吃零食,尚無營養缺失或不良之狀況:
視力、聽力無礙,表達能力尚清楚,但礙於注意力不夠集中,
常需將問題重複2~3次,案主才能回答;
神經學檢查正常,一般健康狀態良好。
6. 行為觀察:
(1)醫院:表情羞澀,與醫護人員少有眼神接觸(eye contact),
對環境感到陌生而焦慮;問診時,無法靜坐,動個不停,
會在診察室玩弄窗戶、玩皮球、隨意翻動物品,
經提醒後可勉強接受,但常故態復萌,
無法控制;語言的表達少而簡短。
(2)家中:寫功課不專心,常需案母隨旁一再督促,
常歷時4~5小時才能完成;會翻箱倒櫃,
或將書房、廚房弄得一團亂,將鞋子和手錶放進微波爐等;
且常有破壞行為,約每天都有東西被破壞,
如打破玻璃、弄壞玩具等,處罰之後,
仍我行我素,蠻不在乎的表示「沒關係!」
(3)學校:上課時不專心,坐不住且愛搗蛋,
會故意嬉鬧四周圍的同學,干擾上課的秩序,
影響同學而常受老師處罰(罰站或罰跪)。
(4)遊戲、活動及活動力:參與遊戲的專注力差,
常受環境中的刺激而注意力容易被分散,持續力亦差,
每樣活動持續時間約5~10分鐘。
(5)行為型態:注意力缺乏且活動量過大。
(6)日常生活型態:由於寫作業的時間太長,致使睡眠時間不太夠,
僅約5~6小時;尚無不良習慣,最大的興趣嗜好是看電視、
打電動玩具和吃零食;自我照顧能力尚可。
7. 與家人的關係:
(1)與父母、其他家庭成員:
與案母關係較密切,與其他家庭成員感情較生疏。
(2)與同儕的關係:
在學校並無要好的朋友,下課後多獨自一個人玩。
(3)社交技巧、溝通能力:
對長輩缺乏禮儀的表現,溝通能力尚可。
(4)社會支持:
缺乏家人、師長及同學的支持。
8. 自我感:常覺得自己孤獨,沒人照顧,
常喜歡藉由吃和刺激的玩樂來滿足,
對外界事物的自我控制力差,常無法接受提醒,但獨立性佳。
9. 心理狀態檢查:
(1)外表:羞澀、少有笑容。
(2)心情與情感:觀察情緒變化不大,
常因外界的新鮮事物而感到高興,但卻因自述心情不好,
沒有人陪他玩。
(3)方向感:良好。
(4)思考的過程與語言的表達:正常。
(5)幻想與實際的區分:正常。
(6)超我的功能:缺乏,雖然一再的告誡,干擾行為仍故態復萌。
(7)自我概念與人際關係:
對自己感到有信心,常覺得與別人相處很無聊,因此人際關係亦差。
10. 兒童畫:
如兒童的自我畫像。
案主表示,自己一邊拿著熱狗在吃,一邊正在降落傘。
由案主的自畫像可看出,其人頭畫得特別大,
其餘四肢、軀幹皆不明確。
顯示其特別強調頭部,而四肢與軀幹則有忽略的傾向。
11. 想法及感受:
案主隊治療的反應:來到醫院不好玩,很無聊,不願意進一步表達想法。
護理診斷及措施
根據以上的護理評估,針對案主所發現的問題,有以下之診斷:
1.社交互動障礙,與家庭功能失調、不滿意的親子關係有關。
2.個人因應能力失調,與家庭系統功能不良、
依賴性需要未獲滿足、支持系統不足有關。
3.家庭因應能力失調,與父母關係障礙有關。
本文僅針對案主門診治療期間可處理之問題所提供之護理計畫,
詳細敘述如下表。
護理診斷
護理目標
護理措施
評值
社交互動障礙,與家庭功能失調、不滿意的親子關係有關。
在第四次門診時(約兩個月後),能與治療者有良好互動,
且在學校能與同學有適當的互動。
1.與案主建立良好且信任的治療性人際關係,以接納的態度接受案主,
而不受案主不適當行為的影響以增加案主的自我價值感。
2.先主動協助案主與工作人員接觸,引導互動,提供對環境的安全感;
再以參與觀察者方式觀察案主與他人之互動情形。
3.必要時以角色扮演方式,
提供案主與他人適當互動的角色示範,並解釋說明之。
4.以誠懇、傾聽的態度,鼓勵案主以言語表達其想法與感受,
提供同理心及支持,給予情緒發洩的管道。
5.若案主在與他人互動時,出現不適當的干擾動作或操縱性行為,
以溫和的態度說明該行為之不恰當,並且避免對該行為的注意,
減少案主以不適當行為來引起他人注意的目的。
6.以行為治療方式協助修正不適當行為.,增強良好互動行為的表現。
7.若案主出現良好或適當的社交行為,則予口頭稱讚及正向鼓勵。
●案主在第四次門診時,已可與治療者自然互動,
與治療者會談時可靜坐40分鐘,且干擾行為減少。
●在學校方面,教師對案母的反應表示,
案主對同學的干擾行為已明顯減少,
同學也較願意與他相處,已能較專心上課了!
個人因應能力失調,
與家庭系統功能不良、依賴性需要未獲滿足、支持系統不足有關。
約三個月後,案主能表達內心感受及想法,
可以瞭解所面臨的現實情境,以適合年齡,
且可被社會所接受的適應性調適技巧面對環境壓力。
1.以遊戲治療的方式,與案主建立信任的關係。
2.在每週固定會談時間,鼓勵案主以言語,
或於遊戲中,表達其需要及感受。
3.以傾聽態度及同理心表達支持。
4.鼓勵案主參與訂定生活作息表,使生活規律化,
並加強案主的獨立性,避免過度依賴。
5.為避免案主活動過度,建議案母提供安全的環境,
將危險物品收藏在案主找不到的地方,以免案主因好奇而把玩。
6.提供案主可參與的動作性活動,可達到壓力紓解的目的。
7.提供案主適當熱量的獲取,以供體力過度的消耗,
並避免給予刺激性飲料,如咖啡或可樂等。
8.減少對其不適當行為之關心,以免增強其不恰當之因應行為。
9.以案主可以理解的程度,解說其對家庭的期待落空,
與其不適當因應行為之關係,並鼓勵案主於感到類似壓力或焦慮時,
可以求助或解決的方法,
如:適時以言語向家人表達其需求與感覺,以強化案主自我的力量。
10.若案主出現適當且健康積極的壓力因應行為,給予正向之肯定及鼓勵。
●約四個月後,案主能延遲即刻性需要的滿足,
可以瞭解父母無法長時間陪伴的困難,
且可以社會可接受的方式,以言詞表達其情緒。
3.家庭因應能力失調,與父母關係障礙有關。
在結案前,可促進家人彼此間的瞭解,增進個案家庭面對問題的能力。
1.協助分析案主的行為意義,使案母瞭解案主之內心想法及情緒需求與感受。
2.以遊戲治療了解案主隊家庭各成員的角色期望,
協助案主建立切合實際的期望,
並使案主瞭解案母對其所付出的愛與關懷。
3.安排親子遊戲或活動,
鼓勵案主及案母以言與或從遊戲中表達情緒及感受,
適時提供社會性支持。
4.利用家庭訪視的機會,以會談式的家庭心理治療,
鼓勵案主及案父母表達內心想法、對家庭及家人的期待及感受,
協助案主及其家屬了解家庭目前面臨的問題癥結,
使彼此知覺自我調整的必要性,引發改善動機。
5.以坦誠、傾聽、接納的態度,提供同理心與情緒支持,
給予希望與信心,以溝通協調角色,
促進家庭成員的溝通、澄清並提昇家庭面對問題的因應能力。
●歷時約五個月,個案家庭有明顯的改變,
案主之父母已較能平心靜氣互相溝通,
找出對家庭最有利的方式,互相妥協,
案母亦辭去工作,專心陪伴案主,
而案主的過動行為,亦出現顯著的改善。
評值
此案主於門診治療期間約有六個月,經過長期有系統的護理治療過程,
案主在與治療者及同學朋友間的互動狀況,
有較改善,能安靜上課持續約40分鐘,且可自我控制,
不再調皮干擾同學,對母親可以言語表達其需求;
在個人因應能力方面,已可瞭解家庭的問題,
體諒父母由於工作無法長時間陪伴的困難,
以社會可接受的方式(如看故事書、畫畫等)抒解壓力,
以言詞表達其情緒;至於案主家庭面對問題的因應能力,
亦有明顯的改變,案主之父母能以平靜、開放的心境互相溝通,
瞭解彼此的觀念及想法,釐清家庭所面臨的問題,
願意誠懇地討論對家庭最有利的方式,
互相妥協,其中母親調整的幅度最大,願意辭去工作,
於案主在學期間,多些時間陪伴案主,
由於案主接受到來自父母的關懷與悉心照顧,
其過動行為的症狀,有明顯的減少。
在病情症狀方面,亦獲得顯著的改善:
活動量較過去減少,可靜坐畫畫或上課、看電視,
對好奇的新鮮事物,仍會去把玩它,但在提醒下,
可控制不適當行為,在家庭問題方面,
母親的陪伴時間增加,案主也可以較專心寫功課,
寫作業時間顯著減少,約需2~3小時;
而父母之間對婚姻的維護,彼此亦有心的共識,
觀念與作法的衝突也減少許多。
結語
家有過動兒,確實令父母感到困擾,
尤其可能影響到整個家庭生活,故藉由完整的護理過程,
可協助案主與其母親瞭解其認知衝突,
在應用適當的護理處置,發揮護理特色;
即評估案主身心及社會人際關係發展、分析問題的可能成因及發展影響,
提供充分的關懷及情緒支持、抒發的機會,
給予希望及信心,引發動機,為其努力予以正向回饋,
切實達到提昇母子間溝通能力以及降低困擾患童過動症狀之目標!
摘自 偉華書局有限公司 精神科臨床護理導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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