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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 福 的 才 能

秉 持 勇 氣

微 不 足 道 之 事

我 們 都 很 「 卑 微 」 。

〈 十 六 〉

[ 澄 心 診 所 ]

 


英語稱小說家為novelist或writer。

稱呼novelist,意指長篇作家:

writer則有寫手或作家之意。

 

我總是這麼說明:

「在日本,小說家意指小小的說明,

是那種敘述很私密想法的人。」

 

相對於談論天下國家那種偉大的說明,

專事小小說名的職人,就是作家。

 

我持續地做這份小小的工作,已經五十年。

 

在小說的世界裡,沒有以「他們」或「我們」,

這種以一群人為主而描寫的視點。


寫小說是一種凝視個人的工作。

 

例如,描寫「那人在陽光下步行,走向車站」

或者「我把最後的一千日圓,用來買了兩個飯團」。

 

這種時候,與人之是否有趣、偉大或他的職稱完全無關。

每個人都因為他﹝她﹞是人,所以變得有趣。

 

相同的,這並不表示,偉大的論述就比較高等,

小小的故事就屬於低等。

 

因為無論是哪一種,重要的是人的觀點。

 

《聖經》對此,有很好的表現。

神說:「你們為這個最卑微的人所做,即是為我而做」

 

﹝譯注:《聖經》譯為:

「你們既然做在我這兄弟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最卑微者不是孩子,是指乍看貧窮、身體虛弱、沒有權力的人。

 

神常存在於這種人當中。

但更重要的是,從某種意義來說,我們也都是「卑微」的。

 

即使今日擁有的健康、才能、財產等,

可能一夜之間因生病、受傷或發生政變就全部失去。

 

無論大或小,都平等重視。

 

一但養成這種習慣,就會感到人生可以過的神清氣爽。

 

[待 續]

摘 自
天 下 雜 誌 出 版
曾 野 綾 子 著
澄 心 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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