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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什 麼 憂 鬱 症 病 人 入 院 時 要 收 繳 危 險 品?

「澄 心 診 所」

 

所謂危險品,不一定是社會上公認的槍枝、彈藥之類。精神病院區的危險品還包括許多日常用品。

因此,在收繳危險品時,往往不被病人及其親屬理解。

哪些物品屬於危險品呢?

所以能被病人利用作為傷害他人或自己的物品,都稱為危險品。

一般來說,患者入院時,接診護士應仔細檢查,如發現任何; 刀、剪、繩索、皮帶、打火機、火柴、玻璃製品、大頭針、髮夾及藥品等,應全部收繳,交護送人員帶回或登記保管。

當然,危險品的收繳並不能完全避免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例如,有位病人將自己的牙刷吞入腹中,導致意外;另一位病人猛撞活動場地的電線桿,致頸椎骨折,頸部以下癱瘓;還有病人就餐時將竹筷插入自己的鼻孔,猛力向桌面撞擊,使筷子穿入腦組織而死亡。

可見,精神病房防範意外傷亡是絲毫不可懈怠的,憂鬱症病人入院時,一定要收繳危險品。

醫 師 語 錄
不准憂鬱症病人或其他類型精神病人將危險品帶入院區,是精神病院的重大安全措施之一。

摘自 合記圖書出版社 張理義 徐 毅 黃家伶 主編

澄 心 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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