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何 服 用 及 減 用 憂 鬱 症 的 藥 品
[澄 心 診 所 何 志 仁 醫 師]
1. 診斷正確 。
2. 用藥正確 。
3. 病患服藥後沒有明顯的副作用。
憂鬱症每個發作的病程約六至九個月,
所以除非是經常發作的人才不能停藥,
否則只要治療到恢復正常後,
通常再吃藥六個月就可以嚐試停藥了。
要停藥時,
一般的做法是緩慢地逐漸減少劑量,
不可以突然驟停所有藥物。
否則會一、二天後就出現所謂的藥物戒斷現象,
病患會感到有點像感冒一樣的不適,
或是噁心、反胃、煩燥、頭暈、或是觸電般的感覺等等。
很多病患會以為要病發了,所以就一直吃不敢停,
其實即便憂鬱症真的要復發,也是半個月到二個月的事了,
一、二天就不舒服的絕大多數是藥物的戒斷所致,並不是不能停,
而是要慢慢減劑量、慢慢停,特別是服藥愈久者,愈要放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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