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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難 & 難 為

【 解 析 與 分 享 】


(澄心診所 何志仁醫師)



這一篇文章與上一篇都是在探討孝道這個題目,筆者用行醫時碰到的案例,將人名、情節做過改裝之後,寫出來讓大家省思一下,免得在將來有一天自己或親朋好友在面臨這一類問題時,找不到依循的方向。


對多數癌症末期的患者或是家屬,「標靶治療」就宛如是一片黑暗中出現的明燈一樣,提供了一絲希望。


而至親的家屬們在面對其生命中重要的人身患絕症瀕臨死亡時,心中的無力感是非常強烈且痛苦的,總是會想要幫他做些什麼以期來治他的病或是減輕他的痛苦。


特別是在醫學中心的名醫都宣布束手無策時,健保不給付的「標靶治療」,就像是溺水者手中抓到的任何東西一樣,不想輕易放手。


如果「標靶治療」的價格是一般人付得起的,那當然沒有問題,但偏偏它又是貴到宛如天價,而且醫師都會說「效果還很難預料」,因此每當面臨這個抉擇時,都是對人性的一大考驗。


其實「標靶治療」是許多抗癌症藥物的發展主流,可惜目前只能延長存活的時間而已,真正能夠治癒的幾乎是沒有。

雖然研究報告都強調存活期有效地(或是顯著地)由平均半年延長到平均一年,但是還是沒能治癒,終究還是會死於該癌症,醫師雖說「效果還很難預料」,其實多半是客套話,效果實際上不難去預料 (只能多活半年等等),因此「標靶治療」其實只是個不成熟的半成品,可說是有一點點效果,但是無力回天,所以當家屬花了大錢後,所爭取來的短暫生命,又會讓家屬再花更多的錢下去,終會使家屬花到沒錢為止。


這也是為何健保局不肯去給付的關係,因為在有限的預算下,錢是要花在有效果的地方,要花在刀口上的,不是在無顯著療效上的。


雖說生命是無價的,是沒辦法用金錢去衡量的,但是家庭的資源卻是有限的,是要用在對家庭有益處的地方,是用來摘培下一代的,因此我覺得小如和志明可以犧牲自己的物質享受,來延長上一代的生命,但是他們不能連要摘培下一代的資源也犧牲下去,就誠如先總統蔣公說的:「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我建議,在上一代與往下一代的利益有衝突時,要多考慮下一代才是,因為當阿公的還要跟孫子爭時,就好像不成體統了。


多數救命的藥物或是治療的藥物,健保都會給付,健保不給付的,大都是沒有明顯療效的。


我都建議家屬,任何醫療,在健保給付的範圍內都做了還無效,即便不再自費繼續醫療,也可以問心無愧了,「標靶治療」是給超級富豪在用的,那不是我們一般人能負擔的。


對於小如而言,我覺得婆婆如果在乎,頂多是做到將自己的積蓄用完為止,不應該再對子女有要求才是。


澄 心 診 所 何志仁 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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