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 福 的 才 能
秉 持 勇 氣
微 不 足 道 之 事
我 們 都 很 「 卑 微 」 。
〈 十 六 〉
[ 澄 心 診 所 ]
英語稱小說家為novelist或writer。
稱呼novelist,意指長篇作家:
writer則有寫手或作家之意。
我總是這麼說明:
「在日本,小說家意指小小的說明,
是那種敘述很私密想法的人。」
相對於談論天下國家那種偉大的說明,
專事小小說名的職人,就是作家。
我持續地做這份小小的工作,已經五十年。
在小說的世界裡,沒有以「他們」或「我們」,
這種以一群人為主而描寫的視點。
寫小說是一種凝視個人的工作。
例如,描寫「那人在陽光下步行,走向車站」
或者「我把最後的一千日圓,用來買了兩個飯團」。
這種時候,與人之是否有趣、偉大或他的職稱完全無關。
每個人都因為他﹝她﹞是人,所以變得有趣。
相同的,這並不表示,偉大的論述就比較高等,
小小的故事就屬於低等。
因為無論是哪一種,重要的是人的觀點。
《聖經》對此,有很好的表現。
神說:「你們為這個最卑微的人所做,即是為我而做」
﹝譯注:《聖經》譯為:
「你們既然做在我這兄弟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最卑微者不是孩子,是指乍看貧窮、身體虛弱、沒有權力的人。
神常存在於這種人當中。
但更重要的是,從某種意義來說,我們也都是「卑微」的。
即使今日擁有的健康、才能、財產等,
可能一夜之間因生病、受傷或發生政變就全部失去。
無論大或小,都平等重視。
一但養成這種習慣,就會感到人生可以過的神清氣爽。
[待 續]
摘 自
天 下 雜 誌 出 版
曾 野 綾 子 著
澄 心 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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