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 載 難 題 ─ 婆 媳 關 係
( 二 )
[ 澄 心 診 所 ]
轉載自簡春安 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
2. 媳 婦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孝順公婆若只隨著先生去「行禮如儀」是不夠的,她必須積極、主動到讓公婆感受到是媳婦自己在孝順公婆,甚至比兒子還更孝順,要不然就談不上行為的積極功能。
時上年輕女性最大的問題是她們把孝順公婆當作是一種可以隨便應付了事的行為,當然無法得到婆婆的歡心,更甭想婆婆視媳婦如同自己的女兒了。
3. 先 生 方 面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婆媳糾紛的處理,最主要的人物莫過於先生了。他應注意的原則如下:
扮演一個好的「中間者」,不要偏袒任何一方。 不必一味的叫太太順服媽媽,當然也不可以讓媽媽失去她應有的尊嚴。在婆媳糾紛中,他不必評斷誰是誰非、誰贏誰輸,他最主要的工作應是作雙方的代言人,解釋或表達彼此之間的善意(即使是惡意也要設法轉換,並且說服當事者,使之變成善意)。
換句話說,「中間者」就是要設法消除婆媳間的誤會,傳遞婆媳間的正面情誼。
千萬不要讓婆媳間有「Zero Sum」的關係型態。
(Zero Sum 就是 一 贏 一 輸,一 死 一 活)。
理想中的家庭應該是夫妻相愛,兩人同心協力好好孝順雙親、公婆。
若此境界不能達成時,則不妨設法說服太太,兩個人在某些行為上有相當的默契,共同孝順雙親。
當然先生必須有對太太愛的保證,強調愛她的忠心,並請求她以愛丈夫之心來愛公婆。
生活習慣上雖保持夫妻間的隱密性,但家庭活動中不要忘了讓父母親共同來參與。
女人最受不了的可能就是她與先生之間沒有隱密性,而偏偏很多先生總是主動的向父母親報告大小雜事。
無論如何先生與太太之間應有一段時間、某個場合、某些事情是絕對屬於夫妻兩人自己的,此時可以讓兩人有更多感情的交流、情緒的宣洩,及事務上的討論。
對於某些社交、郊遊、旅行等活動,有時候也應邀請父母親共同參與,而不把老邁的雙親一直當作負擔,否則父母親會成為被兒子媳婦刻意孤立的一群。
換個角度而言,為人公婆 ?
若能體諒兒子媳婦的狀況,讓他們多點時間私下相處,也不失為是贏取他們情感的方法。當然每家情況互異,重點亦有所不同,不可一概而論。
總之,任何方法與技巧並不一定能立即奏效,如果彼此間不能相愛的話。
若是大家都能彼此相愛,注意以上提到的技巧與步驟,凡事體諒、忍耐到底的話,假以時日,對方必會受感動而改變的。
即使對方不能如願受感動改變,只要心存無虧的良心,我們也就不必太過自責了。
澄 心 診 所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