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症之個案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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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心診所﹞
案例分析
這是一位患有情感性精神病的案例,
其診斷為「第一型雙極性情感疾患,躁狂發作」
(bipolar disorder , most recent episode manic)。
案主自12歲發病(on set)至今已4年,發病初期,
家人缺乏疾病認知,未帶案主就醫,常以責難及辱罵來對待,
後因案主病情越發嚴重,又尋求民俗療法,
因而延誤治療,導致案主一再發病,
致使家庭終將無法控制,而尋求醫療協助。
雙極性情感疾患主要是指情緒會出現兩極化的轉變與起伏,
亦即此類病患會周期性地呈現躁症與鬱症發作,
一般來說,躁症會先發作,大多在30歲以前發病,
屬於突發性症狀,可在數日之內急性病發,情緒亢奮,
可能持續數日~數月;而鬱症的發生,
可能發生在躁症之後,其發作顯得緩慢,屬於漸進性症狀。
由於案主及其家屬對治療的遵從性皆不佳,
致使案主的病情並未切實接受治療而緩解,
除了其躁症的症狀之外,家庭亦呈現治療觀念、
疾病認知及成員溝通的問題。
因此在治療方面,因案主已有明顯之躁症症狀,
如話多、活動量大、意念飛躍、過分愉悦、誇大妄想等,
住院的治療,首先仍著重於藥物治療,
而鋰鹽常是用來治療躁症的首選用藥,是穩定其亢奮情緒的藥物,
治療的效果通常視病患的體質而定。
一般而言,治療約經過5~10天,應可逐漸看到效果;
而進行鋰鹽治療的過程中,必須注意鋰鹽在血液中的濃度的範圍,
一般有效的治療濃度在0.6~1.2mEq/L,且應避免治療濃度過高,
而導致病患中毒或治療濃度不足而無效的情形發生;
故通常在給藥12小時後,予病患抽血檢查,
並每隔3~4天予以定期抽血檢驗;
然而,由於此類病患因無病識感,而有拒藥或藏藥,
或於病情減輕後私自停藥的情形出現,故值得再提醒的是,
治療中的抽血檢測,亦可用以評估病患是否確實用藥,
且護理人員於給藥時亦應隨時注意病患是否切實服藥,
且待其疾病症狀緩解之後,仍應強調依醫師指示繼續服用,
以免病情再度發生週期性的變化。
除了以上的藥物治療之外,
可依案主之需要配合使用各類心理治療,
包括:個別心理治療(individual psychotherapy)、
團體心理治療(group psychotherapy)、行為治療(behavior therapy)、
環境治療(milieu therapy) - 娛樂治療及家庭治療(family therapy)等。
茲將此案主所應用的個別心理治療、行為治療分別說明如下。
個別心理治療
分析性心理治療(psychoanalysis),屬於個別心理治療的一種,
由佛洛依德(Freud)的「心理分析理論」發展而來,
是應用個別性會談,針對病患所表現出來的語言、表情、動作
、行為動機以及人格特質予以分析解釋,以增加病患對自我的瞭解,
增強其病識感,鼓勵病患面對現實的問題;
通常其癥結予同年時或過去經歷有關。
分析性心理治療的目的是藉由對病患言談行為表現的分析,
協助病患回顧過往經驗,揭露其潛意識的動機與需求,
使病患對自身的問題有所領悟,
再以傾聽、鼓勵表達與同理心及支持性技巧予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
重新面對自己,對自己的問題有更健康正向的認知,
再進一步強化自我的功能,
故又稱為「領悟性心理治療」或「重建性心理治療」。
由於採個別性的會談,故在治療過程中,
與病患建立良好且信任的治療性人際關係非常重要,
治療者應不斷以真誠、一致的態度,表達支持與關懷,
並接納病患,應用敏銳而適切的同理心瞭解病患的經驗、感受與想法。
行為治療
行為治療(behavior therapy)特別重視此時此刻(here and now)
所觀察到病患的行為問題,而不加強探討其不適當行為之動機與緣由,
應用學習理論,以有計劃、有系統的行為修正訓練方式,
協助改善其目前所表現的症狀或不當行為的問題,
故又稱「訓練性心理治療」。
此案主即是合併應用正性增強法(positive reinforcement)及
處罰原則(punishment principle)兩種行為治療原則。
所謂「處罰原則」,當病患出現攻擊他人、自傷或干擾病房的不適當行為,
經口頭提醒行為契約後,若病患仍無法控制自我的干擾行為,
則依約定予入保護室(通常精神科及性病房都會有保護室的設置,
在密閉式空間裡,有中央空調,四周及地板皆以軟墊鋪設而成,
可保護病患的安全),或四肢約束於床,
其用意是藉由病患所懼怕、不喜歡的隔離措施或肢體束縛,
預期以限制其行動來達到協助病患減少或
有效控制其社會無法接受之行為的目標。
一般而言,處罰原則的使用,有兩種方式:
(1)當病患不適切行為出現時,
及給予病患不喜歡或會感到不適的厭惡刺激(aversive stimulus);
(2)及時中斷或撤走病患原本正在享受的物品或權利,即予適時的隔離(time out),
以達到有效遏止病患不恰當行為的目的。
在本文中,對案主的行為治療原則,即是使用第一種處罰方式,
以協助案主控制其情緒衝動及不適當行為。
家庭治療
由案主的家庭狀況可以瞭解到案主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與溝通、
互動的問題,可能是案主的生活壓力之一,
而「家庭結構」被視為一個整體單元,
故家庭的評估及治療是必須的。
根據杜瓦爾(Duvall)的家庭階段發展理論,
案主家庭屬於成員擴散期之育有青少年的家庭的階段,
而該階段的發展任務有:
(1)維持家庭穩定的婚姻關係、
(2)保持良好、正向且開放的親子溝通管道、
(3)使子女在自我責任感和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4)對未來家庭奠定良好且健康的發展基礎。
而此案主的家庭無法達成「使子女在自我責任感和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及「保持良好、正向且開放的親子溝通管道」,
使親子間經常發生衝突。而案主又正處青春期,
急欲擺脫依賴,尋求獨立自主,以及特有的叛逆性格,
在再又增加案主與案父及繼母之間的溝通障礙。
因此,家庭治療(family therapy)的應用,
有助於反映出案主對父母的期待,協助改變家庭溝通與互動模式,
使案主家庭之成員瞭解其家庭所面臨的問題,
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彼此接納,
護理人員同時扮演訊息傳遞者之角色,清楚傳達明確的訊息,
協助案主家庭溝通成員間彼此的想法及感受,進而解決其家庭的問題。
護理診斷及措施
1.睡眠型態紊亂,與躁動不安、活動過度、睡眠需求減少有關。
2.社交互動障礙,與退化到早期的發展階段、妄想性思考有關。
3.思想過程改變:誇大、色情妄想,與疾病因素:躁症有關。
4.個人因應能力失調,與不適當的調適方法、
自我功能發展不全、家庭系統功能不良有關。
5.家庭因應能力失調:危害性,與延誤治療(崇尚民俗療法)有關。
6.知識缺失:特定的,與缺乏對疾病(躁症)的認知有關。
評值
此案主住院期間約一個半月,經過完整的護理治療過程,
有睡眠方面的問題,以獲得改善,每天可睡8~9小時且未中斷,
案主亦自訴睡眠品質佳;在其與病房其他病友社交互動方面的障礙,
亦可有適度的禮貌態度,語病友或工作人員互動,
可以遵守團體規範,不再出現干擾病友的狀況;
而在其誇大、色情妄想方面的思想障礙,亦明顯減少,
能有符合現實的想法,行為或語言的表達皆適當;
至於其個人面對壓力情境的因應能力,
案主能主動尋求醫護人員的協助,可以言語的表達,
宣洩其情緒,抒發其內心感受,對他人之操縱行為明顯減少,
且在提醒之下,可控制自己的言行,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其病情症狀亦獲得顯著的改善:活動量降低,持續力增加,
可安靜畫畫約一個小時,情緒較穩定,話量減少而適當,
怪異行為已消失。唯與父母之衝突,仍在溝通不良的情況下,
偶會出現爭執情形,而家屬對案主的治療觀念,
仍無法與治療者充分配合,
民俗療法依舊是家屬主要心靈依賴的解決問題方法,
致使案主之家庭問題,在短期之內無法獲得預期的改善,
是較為美中不足的地方。
結語
護理一位雙極性情感疾患(躁症狀態)的病患,
是需要相當耐心的。從其發作時的症狀,
剛開始顯得混亂、話多、誇大、明顯的意念飛躍、睡眠需求減少、
四處買東西、情緒方面經常感到異常的快樂、注意力易分散,
到活動量大、忙碌、四處遊蕩,找陌生人聊天等,
家屬經常是不堪其擾的。
但經由藥物、團體、家庭、行為等心理治療,
以及適當的執行護理計劃之後,案主之症狀明顯減少,
並逐漸恢復生活功能,
唯一感到遺憾的是由於案主之父親並不常來院探視,
顯見案主家庭的支持系統不足,
無法對其家庭執行交完整的疾病認知及衛教,
或從旁增強家庭因應能力,若改善以上的缺失,
相信案主再度入院的機會將會大大減少!
澄心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