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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母 會 傷 人

II

走 出 創 傷 歲 月

自我現實的開端

( 10 )

「澄 心 診 所」


心理獨立並不意味著必須切斷與父母的關係,

而是你可以是家中的一員,同時也是獨立的個體。

 

也就是說,也讓父母做他們自己。

 

當你覺得可以與父母(或其他人)的信念、

情緒和行為不同時,你就能「自我定義」。

 

如果父母不喜歡你的行為或想法,

你勢必得忍受一些不自在。

 

當你不急著為父母改變自己,

就必須忍受彼此的不自在。

 

即使你有些信念與父母很像,

或行為符合他們的期許,

但這些信念和行為都是你自己決定,

而且可以選擇是否同意父母的看法。

 

這並不意味著鼓勵你不顧一切,

恣意回應別人的情緒,

或忽視你的行為可能對別人產生衝擊。

 

但你也不能容許別人騎在你頭頂上,

而要在照顧自己和關切別人的情緒之間找到平衡點。

 

我們是社群中的一份子,

沒有人可以完全不受別人的慾望左右,

也沒有人能擺脫某種情緒依賴,

或完全不在乎別人的感受。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

坦承的人際關係需要某種程度的互相依存。

 

就此來說,自我定義必須有彈性。

 

向父母承諾並沒有錯,但應出於你自由意志的選擇。

此處我要談的是讓你的情感保持完整、對自己誠實。


待 續.....
摘 自
張 老 師 文 化
蘇 珊 佛 渥 德 博士
克 雷 格 巴 克 著
楊 淑 智 譯
澄 心 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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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earmind6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