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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 先
(二)
「澄 心 診 所」
處理這兩個個案時,幸好都有他們祖先的幫忙,才能突破障礙,這也是實際家訪時,才能獲得的經驗。
另外,第二個個案,在門診只花了幾分鐘,就完成了就業媒合,這是由於宏濟醫院長期以來努力做病人的工作訓練,以及和廠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所打下的基礎。
醫院裏的所有工作人員都會處理到病人工作訓練的業務,醫師也兼任就業輔導員,這是傳統的慢性精神科醫院較常有的現象。
對病人有幫助的事,人人都能做,也不限定在所謂的有証照的專業人員。
這樣的精神和模式在衛生署以及評鑑的要求下,以及在健保給付標準的仔細切割下,已經逐漸瓦解消失。
在精神醫療的領域,對於執照制度的要求,原本要追求的是安全和品質,但在不顧實際,過度限制以証照考試通過與否為唯一標準的情況下,反而顯現出專業人員的故步自封,有壟斷而沒有責任,有証照而專業不足,沒有証照反而能力更好的現象。
再加上健保制度對醫療工作的合理限制和過度切割,工作人員依健保給付項目拼命胡亂申報,而不是依病人病情上實際的需要去安排治療計畫。
這也限制了醫院的發展,該用的人不能用,該做的事不能做,所謂的分工只是劃定地盤而不能合作。
其實,有沒有証照,分不分工,合不合作並不重要,最重要的還是愛做不做。
現在,精神科急性病房的治療計劃和申報往往混亂而且離譜,病人混亂,醫療人員和健保制度更加混亂。
真正能實事求是,團隊合作,提供適切醫療的,反而是在定額給付的慢性病房。
摘自 精神醫療文章集 魏 福 全 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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