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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何 走 出 對 自 殺 意 念 的 誤 解?


「澄 心 診 所」

 

目前社會上對自殺危險訊息存在不同程度的誤解,這些誤解甚至在醫務人員中亦廣泛存在,如:
1. 「表明想自殺的人通常不會自殺」:事實上,80%的自殺者在自殺前明確表示有自殺意圖,或會做出許多與自殺有關的暗示和警告。


2. 「下決心自殺的人都是想死的」:事實上,許多自殺者在行動前常常是矛盾重重的,他們只是拿死亡下賭注,看看有沒有人來挽救他們,很少有人是在不讓別人知道他們想法的情況下自殺的。


3. 「自殺危機過後,情況轉好,自殺已不存在」:事實上,不少自殺事件發生在所謂「情況好轉」後的3個月內,那時當事人有足夠的能力將自己病態的的思想和情感付諸行動。


4. 「不能與有自殺傾向的人談自殺」:事實上,和可能自殺的人討論自殺的問題,可能及時發現其自殺企圖,對其自殺的危險性進行正確的評估,使他們體會到關愛、同情、支持和理解。


5. 「自殺的人都是精神病」:事實並非如此,給自殺未遂者貼上「精神病」的標籤,會使他們覺得受到了侮辱和歧視,往往成為他們再次自殺的原因。


6. 「有自殺行為者不需要精神醫學參與」:事實上,有自殺行為者即使不能被診斷為精神疾病,至少其心理狀態是極不穩定的。

因此,在處理有自殺行為者的身體問題時,應進行相對的心理輔導和適當的精神藥物治療。

7. 「自殺未遂者並非真正想死」:事實上,部分自殺未遂者死亡意願很強烈,只是自殺的方法不足以致死或搶救及時,這些人再次自殺的可能性最大。

摘自 合記圖書出版社 張理義 徐 毅 黃家伶 主編

澄 心 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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