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 發 性 暴 怒 症 (一)
「 澄 心 診 所 」
診斷
定義
陣發性失控性的憤怒及攻擊,導致對人及財產的損害。
在定義上,是一個排除性的診斷
(意指確定此診斷須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
目前有關此病的資料甚少。
病徵及症狀
在攻擊性行為出現之前,
可能會先出現壓力感或警覺性增高會情形。
在發作之後,壓力感或警覺性會降低。
理學檢查包括不明顯的神經學病徵:
如:非對稱性、輕微的手眼協調障礙,及鏡像運動。
在每次發作期間可能有廣泛性焦慮或衝動,
病患對於他們的病態行為常會表達苦惱後悔。
診斷準則
多次不同情境的發作,無法控制自已的攻擊衝動,
因而造成重度攻擊他人身體,或是破壞財物。
發作時攻擊的嚴重性,
整體而言遠超過任何心理社會壓力源所能引發的程度。
此攻擊性行為無法以其他精神疾病作更適當的解釋
(如:反社會、邊湪性、自戀性、強迫性及類分裂性人格、
躁症、行為障礙症、對立性反抗症及過動症)
或源自於物質直接的生理反應(如:物質濫用)
或源自於某種內科疾病(如:頭部分傷、阿茲海默症)。
併發症
同時存在的精神疾病
物質濫用及情感疾病,焦慮症。
行為結果
人際間關係不穩定,經常發生法徑糾紛。
發生此疾病的男性大多會進法院,拘留或監獄。
女生大多會在精神醫療機構。
鑑別診斷
人格礙症:反社會、邊緣性、自戀性、強迫性及類分裂性人格等。
精神病: 躁 症 等。
行為障礙症:
對立性反抗症、過動症、物質中毒或戒斷
(特別是古柯鹼,PCP及其他興奮興劑)。
失智症、譫妄、有目的取向的行為
(如為了獲得金錢,報復及自我防衛,獲得社會地位,
表現政治觀點,或是某些幫派的行為),詐騙。
因某些內科狀況所導致的人格異常(例如攻擊性):
腫瘤、腦炎、腦膿瘍、正常壓力性的水腦症,
蜘蛛膜下腔出血,低血糖症及妥瑞氏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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