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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了憂鬱症還可以戀愛結婚嗎 ?


「澄 心 診 所」



大陸地區婚姻法基於實際情況,明文規定,精神病人在疾病發作期,未經治療不能結婚的,但必須注意以下情況:

在疾病未痊癒前不要考慮此問題。

戀愛婚姻的基礎是男女雙方的自願,要正確面對此一過程中的種種挫折,病人的照護者應幫助病人積極、妥善處理。

病情完全恢復且確已穩定的患者,雖說可以考慮婚戀問題,仍應注意所選配偶不應也是心理疾病患者。

另外,也不要對自己的心理疾病採取隱瞞的態度欺騙對方。

症狀雖已恢復,但穩定性差的病人,即間歇性短、易於反覆的病人,不可急於婚戀,一定要待病情穩定1~2 年後方可考慮婚戀問題。

遺傳對憂鬱症發病的影響遠甚於環境因素,這一點要充分考慮,還要考慮到抗憂鬱藥物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生長發育 .


摘自 合記圖書出版社 張理義 徐 毅 黃家伶 主編

澄 心 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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