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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眠限制法:先求質,再求量


澄心診所


適用對象:入睡困難及睡眠無法維持者,特別是花很多時間躺在床上睡不著,經常躺床八小時或八小時以上者,可能特別有幫助。


睡眠限制法也是常用且對失眠者很有幫助的方法之一,然而,這個方法也是病人最抗拒的方法,因為它的做法與失眠病人的直覺思考是背道而馳的。

失眠的人總認為睡眠不足,所以要趕快上床睡覺,多一些躺床時間,就有多一點機會可以睡著; 睡眠限制法的原則正婕相反,當睡不好時,反而要縮減時間,以維持最佳的睡眠效率。


這樣的做法,是根據恆定系統運作的原理,若恆定系統只給予個體固定的睡眠量,當實際躺在床上的時間,遠比這個固定的睡眠量更多,就會製造更多躺在床上睡不著的時間,給自己更多失眠的機會,睡眠也因此不易深沉而紮實。
例如,如果你是恆定給的定量睡眠是七個小時,你原先十二點上床,七點十五分起床,可能剛剛好。

但在失眠之後,你可能因為入睡有困難而慢慢提早到十點半上床,早上則到七點半才起床,躺床時間延長到九個小時,由於你的恆定系統只會讓你睡七個小時,於是你會多出兩小時躺在床上但又睡不著,也因此多了兩個小時的失眠機會。
這兩個小時若發生在上床關燈後,就會產生入睡困難; 若散在半夜當中,就會產生睡眠片斷、無法維持,或是淺眠易醒等失眠的情形。

躺在床上睡不著的時間多了,也會多了躺在床上焦慮的機會,更會激發清醒系統,更加干擾睡眠。

睡眠限制法提供了一個系統化的方法,找出自己最佳的躺床長度,先將躺床的時間壓縮到目前能睡著的睡眠量,其他時間讓自己維持清醒,累積足夠睡眠驅力,先求睡眠品質紮實,再逐漸延長睡眠時間。
練習步驟:根據睡眠日誌,維持最佳睡眠效率
1. 填寫一週至兩週的睡眠日誌。
2. 由睡眠日誌中計算出兩個重要的數值,一是平均躺床時數,即每天上床到起床的時間。二是平均睡眠時數,即實際睡著的量,由躺床時間扣掉入睡所花時間、半夜醒來時間及早上賴床時數。由於半夜睡眠的狀況有時不易精確記錄,因此填寫睡眠日誌時只需大略估計,不需太精確,即可提供有用訊息。若有特殊情形,例如熬夜、睡特別少,則必須扣掉,不列入平均。
3. 根據平均睡眠時數,設定下週的躺床時間。如果實際睡眠時數為六小時,根據生活安排,找出最佳躺床時段,例如,設定在凌晨一點到早上七點。但若平均睡眠時數小於五個半小時,就不要更短。若擔心躺床時間太短反而壓縮實際睡眠,設定的躺床時間可稍延長半小時。
4. 設定好之後確實執行,同時持續記錄睡眠日誌。
5. 之後每週根據睡眠效率調整躺床時數。將當週的平均睡眠時數除以平均躺床時數,便可得到睡眠效率。即:

睡眠效率 = 平均睡眠時數 x 100 %
平均躺床時數
6. 若睡眠效率大於90% : 下週可延長躺床時間十五分鐘至半小時。
睡眠效率介於八五%與九十%之間:下週躺床時間維持不變。
睡眠效率在八五%以下:下週縮短躺床時間十五分鐘至半小時。
重複上述步驟,直到睡眠率維持在穩定狀態,就是最佳躺床時間。


提醒:
你可能會擔心因為執行這個方法而睡得更少。研究及臨床的經驗都發現,個案的確定有可能前兩、三週會睡得比之前少,但通常也會發現睡眠品質提升了。臨床經驗與實證研究也證實,到第三週以後,總睡眠時間便會慢慢提升,五、六週後更可能超越原來的睡眠時數,同時改善睡眠的質與量。
執行時必須先試著放下對睡眠的過度焦慮,以避免清醒系統又因為擔心睡不夠而更加干擾睡眠,否則既被剝奪睡眠時間,又因為擔心而睡不好,便容易遭到失敗的結果。


摘自 失眠可以自療 楊建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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